关于2016-2017-1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思政课各任课教师、2016级各班: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社科〔201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校思政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力度,使这项工作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经思政部研究讨论、教务处同意和院领导批准,现就2016-2017-1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社会实践活动安排通知如下,望各位思政课任课教师、2016级各班认真落实到位。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课时
按照教学计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课程”学时为12学时。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
2016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专科各班学生都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科班执行江西财大相关规定)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
任教2016级专科各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
四、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本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本学期寒假期间完成。
五、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详见安排表)
1、社会调查活动。2、参观活动。3、志愿服务活动。
六、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撰写和提交
1、撰写:每位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必须撰写一篇总结报告(进行社会调查的,撰写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参观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撰写心得体会)。
2、提交:每位学生撰写的总结报告纸质稿,在下学期开学报到的第一天交本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收齐后将本班所有同学的总结报告于开学报到的第二天交思政部办公室(综合楼904室)胡成成同志。
3、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天任课教师到综合楼904胡成成同志处领取所任教班级的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七、思政课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成绩评定、占分比例、成绩登记和成绩录入
1、成绩评定: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后迅速批阅所任班级的总结报告,评定成绩。
2、占分比例: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总评成绩中占20%。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成绩处理:
(1)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按照相应比例将学生的平时成绩(30%)和期末成绩(50%)这2项先行登记在底稿中。
特别注意:因总评成绩未出来,本学期期末结束时本门课成绩暂不录入教务成绩系统。
(2)下学期开学后评阅完社会实践报告后,将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按20%折算后,计算出本门课的总评成绩,然后将总评成绩登记到分卡上,同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成绩管理系统中去。
(3)成绩录入完毕后,将纸质分卡(一式两份)交教研室,由教研室汇总送教务处。
八、思政课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评阅工作量
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评阅工作量非常大,评阅工作量计算执行相关规定的标准。
九、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
1、2016级每位同学在社会调查活动、参观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这三种形式中任意选择一种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选定后,任意选择一项内容开展活动,并请注意该项活动的具体要求(详见安排表)。
2、调查报告篇幅不少于1500字,心得体会文章篇幅不少于1000字。
3、进行参观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都要拍照片1张(参观的同学、志愿服务的同学要出现在照片中),作为参观和进行志愿服务的证明。照片要交纸质照片,并与总结报告装订在一起,交本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收齐后统一交综合楼904胡成成同志处。
5、特别强调:所有同学在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参观、志愿服务)活动中,务必高度注意安全问题,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做到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附件: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思政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表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思政部
2016年12月15日